紧急!2026欧盟IVDR新规落地,试剂仪器组合使用合规必看,这些雷区千万别踩!
2026年2月16日,欧洲医疗器械公告机构联盟Team-NB发布最新立场文件,针对体外诊断试剂与其他设备/仪器组合使用的安全性、性能验证提出明确且严苛的要求!这一文件直接关联所有布局欧盟市场的IVD企业,从PCR试剂盒到凝血分析仪,从封闭系统到开放系统,但凡涉及试剂与仪器组合使用,都必须严格遵循新规,否则将面临技术文档被拒、产品无法入市的致命后果!
作为IVDR(EU 2017/746)的核心配套指南,这份文件填补了试剂仪器组合使用合规的空白,明确了公告机构的核心审核标准。对于深耕欧盟市场的IVD企业而言,读懂这份文件,就是掌握了2026年欧盟市场的“通关密码”!今天就为大家深度拆解这份新规,结合海量实操案例,把合规要点、实操要求、避坑指南一次性讲透!本次新规聚焦试剂设备组合使用,明确划分了两类核心应用场景,几乎覆盖所有IVD常规产品,快看看你家的产品属于哪一类:
试剂仅适配某一特定仪器,或可在指定的多款仪器/配件上使用,是IVD行业最常见的组合形式。✅ 典型案例:某款新冠核酸PCR试剂盒仅适配某品牌的实时荧光定量PCR仪;某凝血试剂可在3款指定品牌的凝血分析仪上使用。
试剂可适配各品牌通用的实验室基础设备,无品牌限制,但设备需满足特定性能指标。✅ 典型案例:ELISA试剂盒可适配任意品牌的酶标仪(需满足指定波长要求);移液类试剂可搭配任意精密液体处理仪器(需符合精度标准)。特别提醒:通用实验室耗材(如缓冲液、洗涤液)若被制造商明确用于特定诊断流程,需归为IVDR Annex VIII Rule 5 A类产品,同样受本新规约束!
Team-NB在文件中明确,试剂仪器组合使用的合规性需围绕风险评估、性能验证、标签说明、上市后监管四大核心展开,每一项都有明确实操标准且需提供可追溯、可重复的硬核数据,缺一不可!一、风险评估:按ISO 14971执行,杜绝新增风险这是组合使用合规的基础,制造商必须对组合系统进行全维度风险识别与管控,公告机构对这一环节的审核堪称“吹毛求疵”!✅ 必须做:识别操作条件、校准、维护、废弃物处理等全流程风险;通过设计安全、安全信息提示等方式制定风险缓解措施;证明组合使用不会产生新危害、不降低原有安全等级。❌ 雷区:仅对单一产品做风险评估,未考虑组合后的交互风险;无具体的风险缓解措施,仅简单描述“无风险”。✨ 实操案例:某核酸提取试剂盒与PCR仪组合使用时,需评估提取仪的提取效率波动对PCR检测结果的影响,若存在效率偏低导致假阴性的风险,需在说明书中明确校准要求,并增加质控步骤。性能验证是新规的重中之重,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执行不同的验证标准,无有效数据支撑的组合声明,一律不被认可!1. 对至少一款组合进行全性能验证,需满足IVDR Annex I 9a/b的关键性能指标,如准确度、精密度、线性范围等;2. 若适配多款仪器,需证明其他组合在全测量范围内的性能等效,并提供合理依据;3. 明确说明无需测试的参数及数据可转移的理由(如临床数据),无依据则需对每款组合做全验证。✅ 典型案例:某总胆固醇检测试剂适配2款生化分析仪,需先对其中1款做全性能验证,再通过对比实验证明另一款分析仪在检测浓度0.1~15.0 mmol/L范围内的结果与首款等效,同时说明为何无需重复开展临床研究。1. 先定义通用实验室设备的关键性能特性(需提供合理依据),如酶标仪的波长精度、终点PCR仪的控温精度;2. 选择任意一款符合指标的设备做全性能验证,即可覆盖所有同规格设备。✅ 典型案例:某基因表达分析用提取试剂盒,在开放系统中需明确提取产物的纯度(A260/A280=1.8~2.0)和浓度(≥50ng/μL)要求,只要实验室提取仪能满足该指标,无需对各品牌提取仪逐一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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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CR试剂盒+提取仪(提取效率影响病毒/细菌检测结果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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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软件(SaMD)+实验室信息系统(LIS)(软件间互操作性)
三、标签与说明书:信息要“讲明白”,用户能“看明白”
新规要求,组合使用的相关信息必须清晰、无歧义、易操作,贴在标签上、写进说明书里,让终端用户一眼看懂,公告机构重点审核以下4点:1. 明确可组合的设备/仪器信息,含关键性能指标(开放系统需标注设备要求);2. 注明所有使用限制,如“不可与XX品牌XX型号仪器组合使用”“仅适用于XX软件版本”;3. 提供组合系统的集成细节,如连接方式、数据交换方法;4. 给出明确的警告/限制,如“设备校准偏差可能导致检测结果失真,需按XX要求定期校准”。❌ 雷区:仅标注“可与多款仪器配合使用”,未明确具体型号或设备指标;说明书中组合操作步骤模糊,无数据交换指引。四、上市后监管(PMS):组合性能“持续监控”,问题要“及时整改”产品入市不是终点,新规要求制造商对组合使用的性能和安全性进行全生命周期监控,严格遵循IVDR Article 78和Annex III要求:1. 持续收集用户反馈和投诉,重点关注组合使用中的问题(如仪器与试剂不兼容导致的检测失败);2. 若发现组合性能下降或新风险,需及时整改,必要时更新标签和说明书;3. 将组合使用的PMS数据纳入定期安全更新报告(PSUR)。
✅ 实操要求:某ELISA试剂盒上市后,若收到用户反馈某品牌酶标仪(符合指标)检测结果精密度偏低,需立即开展验证实验,若确认是设备与试剂的交互问题,需更新说明书的设备要求,或增加校准建议。
特殊场景!通用实验室/科研用(RUO)产品组合,合规别踩坑
很多企业会将通用实验室设备(如PCR仪、质谱仪)或科研用(RUO)产品与诊断试剂组合使用,这类场景的合规性有明确要求,责任全在制造商!1. 若通用/RUO产品被用于体外诊断目的,需满足IVDR的安全和性能要求,提供充分的验证证据;2. 优先选择已获得CE认证的设备进行组合,未认证设备需提供更详细的合规依据;3. 制造商需对组合工作流的安全性和性能承担全部责任,公告机构会严格审核相关技术文档和依据。✨ 常见通用实验室产品:PCR仪、核酸提取试剂盒、酶标仪、二代测序平台、HPLC产品、质谱仪。
本次Team-NB立场文件基于IVDR(EU 2017/746)的核心条款制定,所有合规要求均有明确法规依据,企业准备技术文档时需精准对标:1. Annex I 13.1:组合系统(含连接系统)需安全,且不影响各产品的指定性能,使用限制需标注在标签/说明书中;
2. Annex I 20.4.1(j):明确可组合的设备信息及使用限制,确保组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;
3. Annex II 1.1(m):在技术文档中描述可组合的配件、设备及非设备类产品;
4. Annex II 6.5(d):描述组合系统的细节,提供符合Annex I安全性能要求的证明。
面对新规,布局欧盟市场的IVD企业无需慌乱,按以下三步操作,可高效完成组合使用的合规准备,顺利通过公告机构审核:
明确自家试剂的组合类型(封闭/开放)、可适配的设备型号/品牌,梳理通用/RUO产品的组合使用情况,形成清晰的组合清单。按新规要求完成风险评估(ISO 14971)、性能验证,整理可追溯、可重复的实验数据,明确数据可转移的依据,避免无依据的等效性声明。更新技术文档,精准对标IVDR相关条款;优化产品标签和说明书,确保组合使用的信息清晰、完整、易操作,同时建立完善的PMS体系。
1. 数据为王:所有组合声明都需有硬核数据支撑,“口头说明”“经验判断”一律不被认可;
2. 责任明确:无论是否使用第三方设备,制造商都对组合系统的安全和性能承担全部责任;
3. 细节把控:软件版本、设备校准要求、操作条件等细节,均需在文档和说明书中明确,缺一不可;
4. 及时跟进:参考MDCG 2024-11指南(尤其是2.4节),确保合规要求与欧盟最新指引保持一致。2026年是欧盟IVDR合规的关键年份,这份Team-NB最新立场文件,直接划定了试剂仪器组合使用的“合规红线”。对于IVD企业而言,只有精准解读新规、补齐合规短板、完善数据支撑,才能顺利拿下CE认证,站稳欧盟市场!收藏这篇文章,转发给公司研发、注册、质量团队,让全员掌握新规要点,避开合规雷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