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引言
欧盟医疗器械法规(MDR)要求所有医疗器械上市前必须通过严格的临床评价,以验证其在预期用途下的安全性、性能及风险-收益平衡。临床评价的核心在于根据器械特性选择适配路径,通过技术、生物、临床三重维度构建证据链。本文结合MDR法规及MDCG相关指南,系统拆解临床评价六大路径的适用条件、核心方法及证据要求。
临床评价六大路径深度解析
一、等同路径Article 61 (3))
1. 适用范围
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,需证明与已上市等同设备(ED)在技术、生物、临床特征上具有可比性。
2. 核心验证维度
技术等同性:对比设计结构(如器械物理形态、组件规格)、材料特性(成分分析、机械性能测试)及制造工艺(生产流程、灭菌方式)。
生物等同性:通过ISO 10993系列测试验证生物相容性(细胞毒性、致敏性等),可吸收器械需补充降解速率与产物毒性分析。
临床等同性:对比适应症范围、患者群体特征及临床效果指标(如治愈率、并发症率)。
3. 关键证据
等同性对比表(含技术、生物、临床特征数据);
ED的临床评价报告(CER)、上市后临床跟踪(PMCF)数据;
跨制造商合作时需提供技术文档访问权限证明。
二、豁免临床研究路径(Article 61 (4))
1. 适用条件
仅适用于同一制造商的改进型植入式或III类设备,需证明改进未引入新风险,并制定PMCF计划。
2. 核心证据
设计修改文档(如工程变更通知ECN)、风险分析报告;
与原设备的等同性对比表;
PMCF计划及执行报告。
三、跨制造商等同路径(Article 61 (5))
1. 操作要点
需与其他制造商签订技术文档访问合同,确保等同设备已通过CE认证且符合MDR要求。
2. 风险控制
验证等同设备CER的完整性;
针对新设备制定独立PMCF计划。
四、遗留设备路径(Article 61 (6a))
1. 适用对象
原通过MDD/AIMDD认证的植入式或III类设备。
2. 实施步骤
开展历史数据与MDR要求的差距分析;
缺失数据通过新增PMCF研究补充;
验证通用规范(CS)符合性。
五、成熟技术设备路径(Article 61 (6b))
1. 适用范围
如缝合线、牙科器械等设计简单、市场验证充分的产品。
2. 证据门槛
提供至少5年的市场安全记录;
引用同类设备临床文献,证明技术稳定性。
六、非临床数据路径(Article 61 (10))
1. 限制范围
仅适用于无直接临床获益的设备(如实验室工具),严禁用于III类或植入设备。
2. 替代证据
台架测试报告(机械强度、电气安全等);
ISO 14971风险管理文档;
可用性测试结果。
证据合规关键要点
一、临床证据层级
二、数据访问可靠性建议
最优方式:与ED制造商签订合同获取完整技术文档(可靠性最高);
谨慎选择:避免仅依赖公开信息以防数据不全。
三、动态合规提示
关注通用规范(CS)更新,及时重新验证设备符合性;
所有豁免路径均需持续执行PMCF计划,确保数据完整性。
实操建议
1. 早期规划:研发阶段同步确定临床评价路径,避免证据缺失;
2. 机构沟通:提前与公告机构沟通方案,降低审核驳回风险;
3. 资料准备:准备等同性对比表、PMCF计划等核心文档模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