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1年下半年,欧盟IVDR法规(也即 (EU) 2017/746)宣布修正法规第110条(Article 110)Transitional provisions,延长IVDR过渡期。
这份法规修正里面明确说明了 欧盟已经正式承认了目前公告机构负荷存在不足,如果贸然执行IVDR会引发大面积的体外诊断产品断供。综合IVDD与IVDR法规的剧变,以及目前市面上有资质的公告机构少之又少的现状,因此IVDR如果只是单纯延迟1年的话,是不存在任何意义的。
因此依据产品风险分类不同,加上新旧法规的转换需要时间,分别延期调整如下:
分类(IVDD属于others) |
修改前 |
修改后 |
D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5年5月26日 |
C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6年5月26日 |
B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7年5月26日 |
A(灭菌类)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7年5月26日 |
对于IVDD产品可以在市场销售的时间,也相应做出了调整如下:
分类(IVDD属于others) |
修改前 |
修改后 |
D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6年5月26日 |
C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7年5月26日 |
B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8年5月26日 |
A(灭菌类) |
2022年5月26日 |
2028年5月26日 |
不得不提的是只有在2022年5月26日前完成产品注册和IVDD other类自我声明的产品,才能延长新旧法规的转换期。如果没能在2022年5月26日前完成产品注册和IVDD other类自我声明的产品,必须是按照IVDR法规执行。
同时,IVDR法规生效的时间仍然是2022年5月26日,生效时间没有延后!
在IVDD指令下不需要公告机构发证的IVDD other类产品,应于2022年5月26日前在欧盟相关当局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注册。